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 (一)根据其持有的股份份额分配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 (二)参加或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 (三)根据其持有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四)监督公司经营行为,提出建议或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者质押其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相关信息,包括:支付费用后获得公司章程;支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1、本人持股资料; 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应当按照其股份参与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 公司股东承担的义务主要包括: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其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