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管理他人事务:所谓管理他人事务即为他人进行管理或服务,这是构成无因管理的首要条件。 二、须具有为他人利益管理的意思:当事人管理他人事务,主观上应有为他人利益而进行管理的意思。 三、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是无因管理的必要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