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残疾人离婚孩子判给谁其实是要根据离婚双方经济承受能力的具体情况而言的,当然了,对于自身是残疾人的这一方可能相对而言较难取得孩子的抚养权,除非能够有证据证明自己有抚养这个孩子的能力,否则原则上还是判给能够承受、负担得起的那一方。不过也要根据孩子的年龄大小在做实际决定。具体来说: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2周岁以上子女,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需综合参考双方的条件进行判断,例如,双方的经济条件,学历条件,父母双方能不能帮忙一起照顾孩子等,选择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一方抚养。 (3)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