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务合同终止的,公司一般是不用赔偿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 债权人免除债务 ;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在合同终止后,不适用《 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赔偿,劳务合同是受《民法典》调整的,在劳务合同终止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都终止了,双方都没有任何关系了,不用再进行赔偿,只有劳动合同才会在终止后,有赔偿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