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目前重庆部分区域实施常态化限行,若是违反限行规定将扣3分罚200。 一、尾号限行规则: 将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尾数(阿拉伯数字0~9)分为5组,每2个数字为1组,每个工作日禁止1组尾号的机动车在上述限行时间通行上述桥梁。车辆号牌(含临时号牌)尾号是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个阿拉伯数字为准。尾号及限行日期组合为星期一限行尾数1和 6、星期二限行尾数2和 7、星期三限行尾数3和 8、星期四限行尾数4和 9、星期五限行尾数5和0。 二、载货汽车限制措施 载货汽车应当按照《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对主城区载货汽车实施通行证管理的通告》的规定出行,并遵守以下规定: 1、每日7时至22时禁止所有载货汽车通行以下路段: (1)中山三路-嘉陵江大桥-建新南北路-红锦大道-新牌坊立交-人和立交(双向); (2)电子校立交-龙华大道-渝澳大道-渝澳大桥-牛角沱立交-中山三路(双向)。 2、持绿色通行证的载货汽车每日12时至15时允许通行上述路段。 三、三轮车限制措施 全天24小时禁止所有三轮车通行以下路段: 1、上清寺转盘-嘉陵江大桥-建新南北路-红锦大道-新牌坊立交-人和立交(双向); 2、电子校立交-龙华大道-渝澳大道-渝澳大桥-牛角沱立交-上清寺转盘(双向); 3、黄花园大桥。 此外,本通告所指载货汽车包括:微型、轻型、中型、重型货车、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及专项作业车。三轮车包括: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