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你现在和上家买卖合同签署了吗?如果没有的话,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 合同当事人 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从你的叙述来看,你和对方的合同还没有成立,另外定金没有实际交付,该定金条款不发生效力,因此,你根本不用担心。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 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