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物登记机关如何确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有:(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三)林木主管部门;(四)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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