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量刑标准司法解释: 1、盗伐林木二至五立方米或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数量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林木或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数量巨大,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 3、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林木或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数量特别巨大,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罚金。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第一款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