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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赔偿统筹工资按哪个算
释义
    工伤中统筹地区的平均工资是工伤时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工伤赔偿中的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综上所述,如果是在首次工伤赔偿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中统筹地区的平均工资是按工伤时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赔偿金额如果是在辞职后要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就是按辞职时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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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4:4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