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关于房产证过户给子女的相关规定 |
释义 | 民法典中房产证未下办理过户登记,不能转移给子女。房产证变更名字需要提供原售房单位证明、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共有房屋协议、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房产证没有下能否过户给子女 房屋房产证没有办下来的,房屋可以赠与子女,但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所有权未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房产证变更名字流程 1、如是房改房,需提供原售房单位的证明,写明因供暖原因允许将产权人变更为配偶的名字;如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夫妻双方写变更申请并简单注明理由; 2、结婚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3、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 5、房屋所有权证; 6、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7、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拓展延伸 房产继承与过户:民法典中子女继承房产的相关规定 根据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房产继承与过户涉及子女继承房产的情况。根据我国的法律,子女作为合法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在过户的过程中,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包括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办理继承登记等。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继承权限制和继承顺序,以保障各方的权益。因此,在房产继承与过户的过程中,子女需要了解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遵守法律程序,确保继承权的合法性和权益的保护。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产继承与过户涉及子女继承房产的情况。子女作为合法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在过户过程中,需办理相关手续,提供证明文件并办理继承登记。民法典还规定了特殊情况下的继承权限制和继承顺序,以保障各方权益。子女在继承与过户过程中应了解相关规定,遵守法律程序,确保继承权合法、权益受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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