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质量的验收条件 |
释义 | 1、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分项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分部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分部工程(子分部)所含的分项工程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单位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5、不合格工程处理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经过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评定。 (2)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进行验收。 (3)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是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达到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进行验收。 (4)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验收。 (5)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以上,就是关于工程质量验收的组织是什么的全部解答。工程质量验收是有规定的组织和程序的,应该按照验收条件来进行验收。如果不符合工程质量的验收条件,承包商应该及时进行检测和返修,来保证工程能够正常的投入到运营和使用中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条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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