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案不公平向哪里投诉 |
释义 | (一)法院内部投诉,向执行庭的庭长、局长、法院的院长,原案件主审法官进行投诉;(二)向检察院进行投诉,检察院对法院有监督责任。对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确有错误的,如果案件是依照第一审程序审判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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