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下列情况的夫妻不能诉讼离婚: 1.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一方不同意且不存在重大过错的;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的,但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3.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