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遗产后应如何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
释义 | 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程序和方法有两种: 1、继承开始以后,各个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之前,应首先用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财产来清偿被继承人遗留的债务,清偿后剩余的财产,才作为实际存在的遗产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来进行分割。 2、继承开始以后,各个继承人先根据遗嘱或者法律规定对遗产进行分割,然后按照各自所继承到的遗产份额的多少,按比例分别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 一、配偶死了遗产分配比例是多少? 配偶死了遗产分配比例一般是同顺序继承人之间均等分割。配偶死了,有遗嘱的按遗嘱分配;没有遗嘱的,首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剩余的财产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债务人死亡要如何办 债务人死亡应该这样办: 1、首先,在私人贷款法律关系中,借款人死亡不会导致债权债务关系的消除,中国规定,继承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纳税和清偿债务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2、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再限制; 3、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不承担责任。这保证了贷款人债权的期限,维护了社会秩序的稳定。遗产分割后,继承人和受赠人在继承财产范围内按顺序按比例承担偿还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死亡后,在分割遗产时,必须首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将属于已故配偶的财产归配偶所有,其余财产属于已故借款人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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