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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内男方买房,女方一方参与怎么办
释义
    婚后一方全款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夫妻二人在结婚之后购买房子,这时候的房产是不是共同的财产,要根据购买房子的时候,付款的财产来源来判断。如果在两个人结婚之后,由夫妻当中的一方去购买房子,并且买房的时候,是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去购买房子的,这个时候,这个房产应该是属于购买方当事人的。
    如果结婚之后,购买房子,使用双方的共同财产去购买,这个房子就应该属于两个人共同拥有的,属于共同财产。在当事人想要证明房产是属于自己的时候,要有充分的证据去证明,买房时候的财产来源是属于个人,这样来判断。所以买房的时候,可以把相关的手续收据,都保存好。
    一、登记后买房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当今社会,结婚买房已成了标配。但是婚后一方出资购买的房产是否属共同财产,还要视实际情况来定。在婚姻期间,即使是一方出资购买,如夫妻双方没做出明确约定,房产证也只写一方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房子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但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那夫妻按该房子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如由一方父母全款购买,且指定赠与个人,属个人财产。
    二、婚后买房是否就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根据出资情况和房产登记状态来具体判断:
    1、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后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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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5:3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