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亲再婚后子女可以由父亲抚养、母亲抚养,10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由双方轮流抚养。离婚不改变父母子女关系,父亲对子女仍有抚养义务。离婚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也可以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