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和平离婚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办理离婚手续的要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并且由男女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办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