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乡镇城管有执法权吗 |
释义 | 城管具有执法权。在住房、环境保护、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城管具有相应行政处罚权。 城管,全称城市管理执法,是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主要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和队伍的监督、考核工作。执法是实施法律的活动,必须是在这个大前提下发生的由于执行人员本身或其他原因引发的非法操作才能在执法前冠名如:暴力执法、违规执法等。而没在这个大前提下的行为只能是个人或某团伙的私自行为,与其本身行政执法身份无关如公路过期收费、非公安机关拘留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地点、范围内才叫执法,其他都算个人或某团伙私自行为。而在这前提下公职人员的行为才能冠名某某执法。 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法律依据: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八条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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