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卖毒品如何判刑 |
释义 | 贩卖毒品应追究刑事责任,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处十五年以上徒刑、死刑,并没收财产:1.贩卖一定数量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其他毒品;2.贩卖毒品集团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贩卖毒品;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贩卖少量毒品者,处七年以上徒刑,并罚款。 法律分析 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该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和处罚。贩卖毒品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将会被判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其他大量毒品的; (二)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如果贩卖鸦片超过二百克但不足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超过十克但不足五十克,或其他数量较多的毒品,将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该内容由 韦皖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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