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被告申请追加被告,人民法院如何处理 1、被告申请追加被告,人民法院的处理如下: (1)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2)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二、追加被告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追加被告必须符合必要共同诉讼的条件; 2、追加的被告必须明确; 3、追加被告必须有相关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