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时效性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民事诉讼时效性是指民事权利受到法律保护的具体时限。诉讼时效可以中止的情况有不可抗力、无能力行为人、继承未确定、被控制等。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诉讼时效可通过履行请求、同意履行义务、提起诉讼等中断,并重新计算时效。诉讼时效不意味着丧失诉权,但对胜诉可能会有影响。《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诉讼时效。 法律分析 一、民事诉讼时效性是什么意思? 民事诉讼时效性的意思指的就是民事权利受到法律保护的具体时限。诉讼时效可以中止的时间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四条【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当代的社会,我国《民法典》第188条当中明确规定的有诉讼时效,当然了,诉讼时效是属于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具体时间规定,但也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就因此丧失了一些诉权,只不过说在胜诉这个方面的话,还是受到一定的影响。 结语 民事诉讼时效性是指民事权利受到法律保护的具体时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94条,诉讼时效可以中止的情况包括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控制以及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但根据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会有所不同。诉讼时效可以被中断,例如权利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诉讼时效的存在对胜诉可能会有一定影响,但并不意味着当事人会丧失诉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二条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条 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一条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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