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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工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释义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在于: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报酬的性质不同。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劳务合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强制性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6、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经济的相关法律的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和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规范调整;
    7、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劳动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8、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申请劳动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直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10、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一、签定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如下:
    1、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合法;
    2、一年期合同试用期不能超60天;
    3、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应细化;
    4、掌握必要的相关知识;
    5、及时签订劳动合同;
    6、掌握相关细节。
    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流程如下:
    1、协商解除或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
    2、办理交接手续;
    3、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原电子档案以及员工过失的证据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总之,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较多,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时应注意相关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还要把劳动者的薪资结清。
    一、最新劳务合同最长签多久时间
    劳动合同期限最长签多久没有明确的规定。
    只要合同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即可,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是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隶属关系,提供劳务一方无须成为用工单位的成员即可提供劳务。
    3、主体的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获得工资除双方自行约定数额外,其他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保险、公积金等福利待遇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者获得的报酬、支付方式、保险等,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法律未做过多约束。
    4、合同内容的任意性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内容由《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不能由当事人协商,如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等;劳务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不违背强行法规定的情况下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任意性较强。
    5、法律调整不同。
    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民法典》调整,而劳动法则由《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行政法规来规范调整。
    6、合同的法律责任不同。
    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即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7、纠纷处理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争议一方应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争议双方可以直接向人们法院提起诉讼,无须“仲裁前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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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8:4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