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生鲜店需要办什么手续 |
释义 | 开生鲜店需要办的手续如下: 1、申请人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开一家生鲜超市,卫生许可证是不必可少的,申请者需要携带房产证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去当地卫生局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2、申请人需要办理营业执照,首先必须去当地的工商局去办理个人工商营业执照,只有办理了营业执照才能正式营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3、申请人需要办理健康证,从事餐饮,化妆品、幼托、医疗卫生等职业的人员需要办理,办理场所为当地防疫站或者有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 4、申请税务发票,申请税务发票时跟申请办理营业执照一样需要身份证以及其他证明,只有这些证件都办理齐全才能申请税务发票。一般申请税务发票时需要持营业执照正副本、有效印章和其它证件才能够到本地的税务部门登记领取税务发票; 5、开生鲜超市还需要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相关工作人员的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场所环境及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等相关材料准备齐全;将材料提交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