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口失踪多久可以注销户口 |
释义 | 人口失踪多久可以注销户口视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失踪人已经下落不明满四年,就可以在四年期满后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已经死亡,在法院宣告后就可以注销其户口了; 2、如果失踪人是因为因意外事件而导致下落不明的,满两年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死亡,后注销户口; 3、如果意外事件经有关机关证明失踪人不可能生存的,就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死亡,后注销户口。 对失踪的债务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主张债权: 1、债务人如果失踪2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然后向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2、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权,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判决书,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认定失踪人口程序: 1、由利害关系人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2、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 3、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综上所述,申请宣告失踪需要申请书、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在申请书中,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申请宣告失踪需要在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情况下进行申请。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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