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由机动车的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机动车使用人的主观上是想要帮助受害人,所以应当适当减轻,但若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好意同乘的责任承担,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