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8000毫升、银奖6000毫升、铜奖4000毫升)的献血者提供不少公共福利,献血者可以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在非盈利性医院看病的话,还可以免交门诊诊查费,此外还可免费搭乘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六条 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 现役军人献血的动员和组织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制定。 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