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担保人应该怎么样办 |
释义 | 1、借钱不还,担保人当然要承担还款责任。但要注意担保的范围和担保的责任期间。2、如果借钱之后,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话,那么,之前设定的担保就没有任何意义了。3、担保有很多种形式,抵押、质押、保证、留置、定金等。担保人的责任承担方式,要看设定的具体担保方式。 一、担保人如何取消担保 (一)一般保证,只有当债务人真的没有履行能力时,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二)连带保证,期限满了,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担保人想取消贷款,那么要看当初签订的合同约定是怎么样的。如果担保人是一般担保,那么不需要取消担保,只要借款人还有财产、有还款能力前,担保人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担保人是连带担保,那么只能要求债权人同意,否则不能取消担保。 二、五种担保方式的区别是什么 1、保证。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伯的一种担保。 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 3、质押(质权)。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 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 4、留置。留置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由于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对已经占有的对方财产采取的扣留处置的一种保证方式。 5、定金。定金是以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三、反担保合同是怎么一回事 以下为大家解答反担保合同是怎么一回事这个问题。简单的说就是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里债务人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就叫反担保,双方签订的合同就叫反担保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反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是无效的。反担保只有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担保方式,而将留置和定金排斥在外。因为在留置和定金的担保中不会出现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能,所以,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第三人,既可以是保证人,也可以是抵押人,还可以是出质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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