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涉密和非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二、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三、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四、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规定。五、涉密载体销毁管理制度。六、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 《涉密和非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 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室不得擅自在网络上安装其他设备。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 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 办公室负有建立健全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管、销毁等制度以及对各科室执行本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责。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界定涉密与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硬盘、移动硬盘、软盘、U盘、光盘及各种存储卡)及笔记本电脑,并由办公室登记造册。 《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一、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安全保密人员和该涉密单位计算机系统维护人员必须在维修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涉密载体销毁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中央文件、省委文件、市委文件和县委文件的清退工作,按县委办公室下发的文件清退,认真核对应清退的文件,按时、如数将清退的文件送县委机要室并办理清退、注销手续。 《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 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