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人和保证人可同时起诉。若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债权人可要求其履行,也可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债权人可一并诉讼债务人和保证人,法院可将二者列为共同被告。 法律分析 可以同时起诉。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没有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拓展延伸 债务人和担保人能否共同面对债权人的起诉? 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和担保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共同面对债权人的起诉。首先,债务人和担保人之间的责任关系需要明确。如果担保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了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以选择同时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其次,如果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担保人主张权益,要求其履行担保责任。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债权人可能需要先起诉债务人,以确认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然后再向担保人追偿。最终,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综合考虑债权人、债务人和担保人的权益,做出相应的判决。因此,债务人和担保人是否共同面对债权人的起诉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和担保人可以在特定情况下共同面对债权人的起诉。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未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在起诉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的权益,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判决。因此,债务人和担保人是否共同面对起诉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