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法的部分强拆需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对于政府实施的强制拆迁行为,如果行政相对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既然是违建,房屋便不会构成合法财产一说。 虽然当事人的房屋不属于合法财产,但是可利用的建筑材料、屋内的其他动产属于合法财产。 一、哪些财产可以作为遗产 可以作为遗产的财产如下: 1、遗产是指不因被继承人死亡而消灭的转移给继承人的一定民事权利和义务; 2、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合法财产不仅仅是指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财物,也包含财产权利,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能继承; 3、遗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着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以及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二、非法建筑能不能主张财产损害赔偿 非法建筑,被毁坏或者拆除,如果建筑物所有人要求行政机关赔偿违法建设损失的,人民法院不应支持。但是拆除违法建设过程中存在可回收再利用的建筑材料,行政机关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且因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等原因造成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毁损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有纠纷房屋拆迁办房屋也拆吗 有纠纷房屋拆迁办房屋不会拆。房屋产权人或者是利害关系人对于拆迁补偿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的时间内如果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并且在补偿的决定规定的时间内不开始搬迁的,由做出房屋征收的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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