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工商户纳税起征点? |
释义 | 个体工商户的纳税起征点包括:1、按次纳增值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2、按期纳营业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5千元;3、按次纳营业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4、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5千元;5、销售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5-3千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章,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非居民个人的薪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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