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吗
释义
    

法律主观:
    


    最新的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其中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一年后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7 8: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