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跨国结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
释义 | 跨国结婚需要办理如下手续:当事人共同向国内一方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登记申请。经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当场可领取离婚证。外国人需携带护照以及经过使馆认证的无配偶证明之类的证件。 一、北京涉外婚姻需要什么手续 北京涉外婚姻需要的手续: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双方携带户口本、身份证,而外国人一方还需要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由相关政府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而办理离婚登记时只需要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怎样办理结婚证? 根据不同的情况,男女两人申请结婚领取结婚证,一般需要带上的证件有基本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说明书等,有一些结婚对象是外国人的夫妻,或者外国侨民结婚领结婚证,所需要的证件还需要《外国人居留证》、护照等相关证件。领取结婚证还需要照片,可以领证时当场拍照。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本人户籍证明; 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侨民须持有: 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外国人须持有: 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第四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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