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变道不一定是全责,汽车变道发生事故,要根据汽车的行为来决定是不是全责。如果汽车在变道时没有做出任何变道的信息,发生事故就是汽车的全责;如果汽车在变道时跨越实线或者是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汽车要负全责;如果是车主正常变道,后车追尾,那就是后方车辆承担主要责任。变道或超车时发生碰撞事故负全责的情况有:汽车追尾碰撞前车的、汽车在没有任何提示下进行变道发生事故的、汽车倒车或溜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汽车从路外或者是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事故的、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在环形路口内行使发生事故的、随意跨越道路中心的实线或者是跨越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