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该怎么查别人的婚姻记录 |
释义 | 法律分析:查询本人的结婚登记信息. 查自己婚姻记录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 民政局 查询。. 若委托他人查询的朋友,需要签署委托书,并将委托书拿到公证机关作公证处理。第一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查档,看是否有已婚的登记信息,如果有,能表明的事实仅仅是:对方曾经结婚过。至于目前是婚姻存续、还是已经离婚,根据这个结果无法确定(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信息在派出所户籍信息中并不是及时更新的);如果没有已婚登记信息,也是不能确定对方就是未婚,需要进一步去排除。第二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去查档,如果对方已婚,而且是在其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的,那么是确定有婚姻登记记载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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