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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防卫过当致人颅脑出血构成故意伤害吗?
释义
    法律分析:
    防卫过当致人颅脑出血构成故意伤害。防卫过当造成的损害一般应当减轻民事责任。这是因为:一是如果没有侵害人的不法侵害,就不会有这种防卫过当的结果;二是防卫人在防卫过程中,特别是情况危急的时候,对反击行为的节制及后果的预见是受到限制的,不应当对防卫行为要求过高、过苛。其次,要分析是否属于故意加害的责任。在防卫过程中故意对不法侵害者采取加害行为的,对其超出必要限度的损害应当负全部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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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0: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