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以不告知为理由,拒赔了急性子宫内膜炎,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理赔需要具备合法的法律依据,不告知不属于合法拒赔理由。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人对投保人提出的保险要求,应当如实告知有关事项。保险人未尽如实告知义务的,投保人在合同成立后十五日内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保险人未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条件,致使被保险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被保险人有权请求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人员因执行任务造成损害,由单位承担。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无法以不告知为理由拒赔急性子宫内膜炎,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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