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找不到结婚证应该如何离婚 |
释义 | 结婚证找不到,如果是一方的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凭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如果是双方的离婚证丢失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然后办理离婚;如果对方不配合补领结婚证的,可以先到民政局开婚姻状况证明,然后再办理离婚。 一、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会判离吗? 1、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可以选择先补结婚证再办离婚证的方式,即双方先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3、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那么另一方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二、女方去补办离婚证可以吗 离婚证补办女方一个人可以去。原则上说哪一方的离婚证丢失的,就由哪一方申请补领即可。丢失一方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三、结婚20年撕了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结婚20年结婚证撕了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补领后,再携带结婚证和户口本、身份证明、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去办理离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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