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在本地能不能办理离婚 |
释义 | 1、不在本地可以离婚,不在本地离婚的意思就是在外地离婚了,而外地是否可以办理离婚,要考虑这里所说的“外地”是否是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是否是被告目前的经常居住地,或是否是原告住所地并且案件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因为离婚的方式不同,可办理离婚的地点也不同,具体分析如下: (1)协议离婚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有些例外的情形,可直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被告被监禁的就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所以,综上所述,只要你所在的“外地”属于上述任一地点,则就可在该“外地”办理离婚。 3、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外地人不在本地应该如何办理离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协议离婚。 办理协议离婚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当地的民政局当然不办理户口不在该辖区的居民离婚。这样外地人即使相关问题协商一致了在当地的民政局就办不了,只能通过法院办理。 2、诉讼离婚。 外地人在当地通过法院离婚,实际上仅掌握住一个要件,就是作为被告的外地人必须在当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这是当地法院受理的先决条件。法院受理案件一般需提供四份材料: (1)民事起诉状,表达你的诉讼请求和理由; (2)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你的身份,立案时查验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证明你与被告的婚姻关系,立案时查验原件; (4)被告的居住证明,证明被告近一年以上在立案的法院辖区内居住,这是法院受理的根据,否则是不予立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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