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三亚暂住证办理流程:1、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暂住证办理申请,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2、向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暂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容留暂住人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合法资格证件;3、由内勤民警审核相关材料,作出办理决定;3、符合暂住证办理条件的,发放《暂住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地去往其他城市暂住超过三日,都需要在三日内前往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暂住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以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