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约损害赔偿的标准是“填平原则”,而损失并不一定是20%。在民事法律中,合同一方当事人因违约行为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合同相对人可以请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赔偿责任的数额为“填平原则”,即赔偿数额能够填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即可。违约金的数额可以在签订合同时由当事人约定,若没有预先约定违约金,也可以在发生违约行为后来计算违约损害。《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