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法律层面上,房产证上名字是谁的房子就是谁的,父母出资的这种情况属于赠与,即便有手续赠与的行为也是不支持返还的,法律也不保护赠与后的返还。但你儿子不顾亲情一定要卖的,父母可以申请退还你们给她的购房资金和一部分利息。不过,同时有法律条款规定,以下三种情况下,父母可以撤销赠与:一是,你儿子严重侵害你们,二是,你儿子对你们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是,你们和你儿子有没有签订赠与合同,如果有但你女儿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你们行使撤销权的时间限制为一年,从你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上面三个原因之日起算。也就是说,如果儿子有上述三种情况之一的,你们可以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同时提醒,父母最好用发律师函的方式行使该权利,这样更有利于举证。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赠与的法律后果】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财产办理有关法律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