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会怎么样? |
释义 | 租房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债权债务终止,租赁合同失效。出租人应当酌情返还押金,承租人应当及时返还租赁物即房屋,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租房合同的约定状态。 一、合同无效返还价款要支付利息 双务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时,标的物返还与价款返还互为对待给付,一方怠于履行返还义务的,存在承担利息的风险。具体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租赁合同无效的,承租人应及时返还租赁物及支付欠付的房屋占有使用费,以免承担更多的房屋占有使用费及相应利息;出租人在接收租赁物之日应同时返还已收取的除房屋占有使用费外的费用,以免承担相应利息。 二、合同到期后后商铺获得优先权吗 商铺合同到期后,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三、租赁合同无效后的法律后果 租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承租人应返还租赁物,出租人应当返还剩余未履行的租金。 租赁合同已经履行的部分,出租人有权保留其已获得的租金或者叫占有使用费,承租人无权就该部分租金请求返还。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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