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申报时需要证明有关情况的存在,一般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等证明材料,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一、公民迁移时间是什么? 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离婚女方户口怎么办? 离婚后女方可以分户,离异后的夫妻各自新办一个户口本,或一方迁出后另办一本户口本。女方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三、离婚了户口怎么办?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如果是由于离婚引起的分户、迁户问题,您就可以带着离婚证、本人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去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