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
释义 | 西安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西安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同意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西安公积金贷款的要求: (1)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2)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 (3)须具有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批准的文件; (4)能够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 那么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呢? ①个人材料:需要提供借款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除了提供本人的个人材料外,还需要提供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共同购房人的材料。如果借款人未婚,需要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 ②信用材料:同意贷款承办银行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以及公积金情况的声明书。 ③购房材料:购房首付款证明及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④担保材料:采用保证担保方式,需要提供房屋登记证明;采用抵押担保方式,需要提供商品房准许使用证;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需要提供银行存单或国库券等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以上就是公积金贷款所需的内容,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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