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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章程自己能修改吗
释义
    公司章程自己不能擅自修改,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一、股东不参加表决怎么办
    股东不参加表决的处理方式为:
    1、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由代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
    2、股东拒不参加的,经其他出席会议的股东以半数或三分之二多数通过的决议,对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二、公司合并的条件
    公司合并条件,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实践中,一般具备的条件如下:1、合并的前提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2、合并经过股东会表决通过等一系列法定程序。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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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8:2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