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局行政复议是什么概念 |
释义 | 商标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商标执法决定提出申请,由受理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对商标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的活动。 法律分析 一、商标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商标执法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对商标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的活动。 二、商标行政复议具有以下特征: 1、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存在和争议为前提。 2、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申请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被申请人。 3、以作出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机关为复议机构。 4、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为复议审查内容。 5、以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为结果。 6、是一种法定的程序性活动。 拓展延伸 商标局行政复议的程序和流程 商标局行政复议是指当商标申请人对商标局作出的不予注册或者不予受理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不服时,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复议申请的一种行政救济程序。其程序和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商标局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商标局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对商标注册申请的合法性、商标权利的可行性等进行评估。接下来,商标局会组织复议听证会,听取申请人和商标局相关人员的陈述和辩论。最后,商标局会根据复议申请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作出最终的复议决定,并向申请人发出复议决定书。商标局行政复议程序和流程的具体细节可能会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申请人需要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操作。 结语 商标行政复议是一种法定的程序性活动,用于解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执法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争议。该复议具有明确的特征,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关系、复议机构的设立以及复议审查的内容等。商标局行政复议是商标申请人对商标局不予注册或不予受理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不服时的救济程序。该程序包括递交复议申请书、审查申请、组织听证会以及最终作出复议决定等步骤。具体细节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请申请人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第三十八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注册人发现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有明显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商标局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更正,并通知当事人。 前款所称更正错误不涉及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五章 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 第四十六条 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商标局的决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裁定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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