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地名注册为商标后本地人可以使用吗 |
| 释义 | 地名能注册商标。地名不得作为商标的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著名的外国地名。地名作为商标的有:地名具有其他含义、作为集体商标、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商标法》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六)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地名能注册商标吗 地名能注册商标。地名不得作为商标的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著名的外国地名。地名作为商标的有:地名具有其他含义、作为集体商标、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商标法》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六)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地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地名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县级以下行政区划的称谓和其他地理区域的名称,包括乡镇、街道、胡同、山川河流等地名,经国家商标总局核准均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使用商标必须注册商标吗 是的,我国《商标法》第6条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同时该法第51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申请注册,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由此可见,原则上商标可以不经过注册就可以使用,但是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商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话,则必须注册后才能使用。 商标注册后使用时间如何确定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我国《商标法》第39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该法第40条又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已经注册的禁止地名有效吗 已经注册的禁止地名有效。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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