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业转换补贴的申请不需要提前向雇主提交申请。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劳动者转换职务或者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相应的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支付其应当享受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歧视、打压劳动者,限制其转换职务或者工作岗位。 2.《职工教育经费条例》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将本条例规定的职工教育经费入企业会计核算,并作为用人单位的必要经营支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标准和办法,拨付职工教育经费。用人单位不得将职工教育经费的拨付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签订、续订、解除或者订立其他协议相挂钩。 3.《职工职业培训条例》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凡是与岗位技能要求发生变化的,都应当组织培训。用人单位应当将本条例规定的职工职业培训经费入企业会计核算,并作为用人单位的必要经营支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标准和办法,安排职工职业培训。用人单位不得将职工职业培训经费的安排与职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续订、解除或者订立其他协议相挂钩。 综上所述,职业转换补贴的申请不需要提前向雇主提交申请,雇主也无权限制员工转换职务或工作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