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婚前房产归谁,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男女双方无特别约定的,婚前房产应当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后,应当直接归个人所有;男女双方通过书面的形式,约定婚前房产归共同所有的,婚前房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离婚时,必须对该房产作出处理,男女双方对房产分割能达成约定的,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分割,直接按照双方的共同意愿对房产作出处理;无法达成约定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当事人应当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立案之后,会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再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该房产作出相应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